各建设、施工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太湖湾度假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太湖湾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太湖湾安全生产委员会、太湖湾城管执法中队,并会同雪堰交警中队,对太湖湾度假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督促工程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度假区景区环境,提升园区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度假区内的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及其它零星施工项目。
三、整治重点
1、全力整治无牌、无照及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运输。要求各单位对所用车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整改。对继续违规上路行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处罚。
2、全力整治渣土车辆跑冒滴漏污损路面的行为。要求施工单位做到净车出场、不超载、不滴撒漏、不乱倾倒、按规定路线行驶;洗车设备按规定进行配置并专人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不具备清洗条件的零星工程,要增派人员对运输线路路面进行及时清理冲洗。对发生污损路面和沿途抛洒的车辆,城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施行停工整改及经济处罚。
3、工人宿舍区安全及卫生状况整治。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严格管理,明确工棚宿舍安全文明管理责任,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宿舍板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等安全隐患及环境脏乱差状态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太湖湾安委会进行巡查复查,发现问题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4、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其它行为。
四、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4月期间
2、检查处理阶段:2016年5月期间
3、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6月-12月
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执法检查模式,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江苏省武进太湖湾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