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发[20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下载附件:武发[2016]68号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