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军分区、武进区人民政府2016年夏季征兵命令,结合街道实际,现下达征兵任务和实施计划。
一、征集任务
今年区征兵办下达给我街道的征兵任务数是12名(机动1名)。各村(社区)任务数分别为:聚新家园社区4名,蠡河社区2名,湖滨社区1名,仕尚村1名,长汀村2名,塔下村1名,河头村1名。
二、征集对象
今年征集的主要对象为常住户口的适龄未婚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6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四、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并报名应征,应征青年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征兵工作从2016年6月下旬全面开始,6月25日至7月10日前搞好征兵组织宣传发动,下达征集新兵初检任务;7月10日至7月28日前完成街道体检和初审,确定送检工作;7月28日至8月25日前完成区体检、政审、定兵工作。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七、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云峰任组长,王煊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孙曙光、陆新丰、蔡自立、张云川、强霏、潘志东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由王煊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张文俊、陈凯等同志组成。电话:86365028。各村(社区)也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书记负总责,主任具体负责,民兵营长直接负责,确保征兵工作的圆满完成。
2、奖惩办法。街道已将征兵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当年未完成征兵任务的村(社区),不得分;如连续2年未完成征兵的单位,实行双倍扣分;如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单位给予加分奖励。同时对没完成征兵任务的所在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评优活动。
3、经费保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征兵经费的保障工作。
征兵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征兵,廉洁征兵,确保征兵任务的完成。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