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6〕99号)精神和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和要求,镇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雪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和常州诺德化工、吉恩药业、武进区河马塑胶等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6〕99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2016〕12号)要求以及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4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靖江现场会议和4月2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4月29日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巡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镇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检查内容1.各村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各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3.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根据《武进区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武安监[2016]52号)要求,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不放过一处隐患。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管理。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房、堆场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同时,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对城镇燃气安全和学校有关化学、化工实验室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2.交通运输:严厉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的安全整治。 3.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镇村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4.建筑施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5.冶金工贸: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6.旅游:对游船、车辆、滑道、特种设备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按照接待容量,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教育、农机、电力、通信、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镇政府。(三)政府督查。从现在开始,镇安委会将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抽查。区安委会也将对各村、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和我区近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镇受警示”,扎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等制度建设,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遏制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群众举报、公开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请各村、各单位将第一轮检查情况于5月15日之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6月30日之前将第二轮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和检查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益萍 电话/传真:8616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