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武进区农业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4.28”冰雹灾害农业救灾复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武农发〔2015〕197号、武财农〔2015〕185号﹚文件精神,为弥补你村农业损失,现将救灾复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村要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编制分户清册,并经农户签字。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一经查实,追回下拨款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望各遵照执行。
附件:《雪堰镇“4.28”冰雹灾害农业救灾复产补助资金分配测算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