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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6-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6〕22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6-03-11 发布日期: 2016-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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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雪政发〔2016〕22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镇村工程优质、高效、廉洁,根据区委办《关于规范镇村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武办发〔2013〕52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1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镇村工程建设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要求,加强对镇村工程建设的规范、制约和监督,确保镇村工程权力行使、项目建设、资金运行和干部成长安全,逐步把镇村工程建设纳入依法、有序、规范的操作轨道。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镇村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全镇各类公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并择优确定招标代理等相关中介机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员由纪检监察审计科、财政分局、建管所、公共资源交易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招投标组、现场管理组、工程审计组、政府采购组。

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镇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工程量变更、资金使用等过程中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情况。

工程招投标组由项目分管领导、分管建设领导、财政分局、纪检监察审计科和公共资源交易站人员组成,分管建设领导任组长。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具体负责对建设项目组织进行招投标管理;指导镇村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现场管理组由项目分管领导、分管建设领导、项目实施单位和建管所(水利站等相关职能部门,下同)人员组成,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开展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筹划、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资料归集整理;建管所派人参与现场施工的技术性指导,负责工程中期检查、验收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参加人员由现场管理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审计组由纪委书记、项目分管领导、分管建设领导、财政分局和纪检监察审计科人员组成。财政分局具体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资金使用、决算方面的管理,监督、指导镇村工程的资金使用;在镇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管理,监督、指导镇村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

政府采购组由纪委书记、项目分管领导、财政分局和公共资源交易站人员组成。在采购组的领导下,公共资源交易站具体负责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和采购范围

由镇政府、镇属事业单位、镇属国有集体控股公司、学校、医院、村集体为建设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类项目。

(二)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管理

1.项目立项

(1)立项申请与审批。工程项目决策应坚持科学务实、节约实用、民主公开、集体商量的原则。镇级工程和5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所在村委)提出立项申请,拟订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用途、建设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和实施时间等),经项目分管领导初审后报镇党委、政府集体商量。原则上每月月底商量一次,参加集体商量的对象为书记办公会人员、分管建设领导、项目实施单位分管领导等,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镇党委、政府集体商量同意实施的建设项目,明确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镇村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备案。

2. 项目审定

(1)立项审批后,由镇建管所会同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到区、镇有关部门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具体手续附后),并进行项目设计。

    (2)建设项目设计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立项审批内容进行规划、测量、勘探、设计。

    (3)镇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要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并做多个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和技术比对。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连同工程概算送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入工程项目发包程序。

(4)建设单位会同财政分局、建管所对实施项目工程概算和清标等各项费用初审,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核。

 3. 工程项目发包及合同签订

(1)工程项目发包形式:工程项目可采用公开招投标或通过其他民主决策的方式明确承包方。

①招标形式。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为主要形式,经镇党委、政府批准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形式。

②公开招标限额。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单项合同30万元以上并符合上级建设项目规定的,原则上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会同相关部门,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100万元的,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招标。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30万的,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按照相关程序自行组织招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招标的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不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招标范围的,均需要在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进行招标。工程项目招投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③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通过民主决策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发包。

④公开招标两次公告仍少于三家单位报名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转为直接发包。

⑤除上述情形外,因特殊情况需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需经镇党委、政府集体商量后实施。

(2)工程项目发包方案的审定。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选择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并拟定工程发包方案报镇党委政府集体商量同意后实施。

(3)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所有工程都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由项目分管领导牵头,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会同财政分局审核、镇长审批,同时与镇纪委签订《廉政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一式五份,施工单位、建管所、公共资源交易站、财政分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或项目管理制。镇项目分管领导及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双方负责人应依法履行责任与义务。建设单位需确定现场责任人,具体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管、隐蔽工程的计量及签证、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并向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提供详细的预算资料(工程概况、结构图纸、主要材料、施工要求、隐蔽签证等)。对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建设项目,建管所派人协助现场管理。

2.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发生预算外工程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设计、监理、审计、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一般变更及签证,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报镇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较大变更,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报镇主要领导签字批准。逾期补签的,工程决算不予认可。

对于批准实施的追加项目,建设单位应办理工程项目变更报批手续,并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备案。

3.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除应按规定公开招标确定监理的项目外,其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的监理由镇建管所负责择优聘用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并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相关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监理合同报镇交易站备案。对一般性项目的监理由镇建管所负责。

4.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建设单位必须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履行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工程验收时,验收组主要职责:听取并审查预验收工作报告和综合报告。检查项目管理方、设计方、监理方、审计方、施工方等各参建方工作执行情况,并作出评价。研究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建设经验。讨论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四)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1.科学编制预算。按照实事求是、实用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工程预算。

2.严格工程审计。工程项目实行决算审计全覆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3.严格审计监督。镇财政分局负责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报政府领导同意后,对工程实行跟踪审计或决算审计,实行审计全过程监督。审计结果经镇财政分局审核报镇政府同意后,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的依据。

4.严格资金拨付。年终镇财政分局会同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建管所、公共资源交易站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审定情况提出拨款初步意见,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长审批,办理付款手续。

5.规范资料归档。按照“一工程一档案”的要求,工程所有资料由工程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把依法、规范、高效进行工程建设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

2.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级主要领导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廉洁。

3.严格责任追究。对未经批准,先建后报的镇工程建设项目或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镇财政资金不予支付工程款。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附件:1.建设项目规定程序手续

  2.雪堰镇镇村工程申报表

  3.雪堰镇镇村工程变更报批单

  4.雪堰镇镇村工程决算审计报批单

  5.雪堰镇镇村工程跟踪审计报批单

      6.雪堰镇镇村工程发包方案审定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

建设项目规定程序手续

1.审批项目建议书。

2.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5.规划设计方案报批。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

7.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施工图文件审查、办理工程投建及招投标手续,签订施工及廉政合同。

9.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档案登记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10.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审计、备案手续。

以上程序可由项目审批分管领导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建设条件等作适当简化或合并。

 

附件2             

雪堰镇镇村工程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预算投资总额(万元)

 

资金来源

市或市以上

区

镇

村

其他

 

 

 

 

 

  工程概况

及申请理由

 

申请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镇分管领导(现场实施管理部门领导)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镇主要领导(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分,申请单位、镇纪委、财政分局、公共资源交易站各执一份。

附件3        

            雪堰镇镇村工程变更审批表

 实施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变更申请人

 

工

程

变

更

内

容

 

工

程

变

更

理

由

 

现场监理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审计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现场实施管理部门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五份,项目管理、申请单位、镇纪委、财政分局、公共资源交易站各

 执一份。   

附件4

雪堰镇镇村工程决算审计报批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立项审批情况

 

预算金额

 

工程验收情况

 

送审(决算)金额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分管领导意  见

 

财政所意见

 

镇政府意见

 

备 注

 

 

 

附件5

雪堰镇镇村工程跟踪审计报批单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预算金额

 

 

建设单位

意见

 

项目分管

领导意见

 

财政所意见

 

镇政府意见

 

备 注

 

 

附件6

雪堰镇镇村工程发包方案审定表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发包方

 

发包形式

公开招标( )   直接发包( )

发

包

方

案

公

开

招

标

方

案

工程造价

标   底:      调整系数:   

招标控制价:

公告形式

网上( )  公告栏(  )

招标时间

 

评标方法

 

付款方式

 

招标代理

 

直接

发包

方案

施工方

 

合同价

 

让利

 

付款方式

 

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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