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村: 为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纪律执行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5〕127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131号)、《区委农工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武委农〔2016〕17号)等文件精神,围绕交易项目“应进尽进”的目标,结合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升级,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目标考核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二、考核内容及方法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组织机构、制度建设、项目台账、民主决策、交易方式、平台操作、依法交易、资料归档等有关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考核结果运用年终,根据全年工作考核情况,将考核得分折算计入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的相关项目。
附件:雪堰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考核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附件雪堰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考核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1 组织机构(6分) 按规定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6 2 制度建设(6分)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本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等工作的职责分工。未建立不得分。 6 3 项目台账(10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项目台账,按照全面、真实、应统尽统的要求,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无农村产权项目场外交易、脱离交易监管。 10 4 民主决策(24分) 1、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必须通过民主决议后方可进平台开展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按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对全年待交易项目进行集中讨论,形成民主决议,确定交易项目、交易底价、交易方式等重要事项。 8 2、村级股份合作社董事会商讨决议交易项目事宜,须取得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的授权,并在股份合作社章程中载明。 8 3、涉及集体资产所有权转让的项目,必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召开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8 5 交易方式(16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的经营性资产、原租赁户到期退出不再续租的资产,原则上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标的额高、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交易项目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其他未有合同(协议)约定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竞价方式。 8 2、原承租户到期续租、且承租方前期投入较大的项目,可按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交易。 8 6 平台操作(10分) 按照交易流程中各节点的时间要求,要做到平台操作和实际交易进展同步一致。对已签约成交的项目,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上竞价结果和合同登记等工作流程。 10 7 依法交易(18分) 1、要按照规范流程组织现场交易活动,参与交易过程的人员除交易机构人员、项目交易双方之外,必须有2~3名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重要的交易项目须邀请镇纪检人员参与。 8 2、所有参与人员须有签到。 5 3、交易过程要全程留下影像资料。 5 8 资料归档(10分) 交易项目成交后应及时做好项目案卷归档工作,案卷资料按照归档目录整理,做到不重不漏。 10 9 扣分项目 通过举报信访、专项检查、审计等方式,每发现一笔违规私下交易集体产权项目(平台外交易),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