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了确保2016年度全镇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现就2016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村主要干部。指在职的村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村会计。考核办法: 年初由各职能部门拟定考核内容,实行基本分200分制。年终由各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到镇农经站,由镇农经站负责测算,经镇党委、镇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各村发放兑现。村四职干部在核定范围内各村自定考核办法。 三、报酬构成: (一)村书记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规模工资三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每月1000元。职务工资:每月400元。(3)规模工资:依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分四个档次:总人口2500人以下的村:每月400元;总人口2500—3000人的村:每月450元;总人口3001—4000人的村:每月500元;总人口4000人以上的村:每月550元。2、考核奖金: 年终考核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分五档发放,第1-4名为第一档,5-10名为第二档,11-15名为第三档,16-21名为第四档,22-25名为第五档。 (二)其他村主要干部报酬按照商定的系数乘以村书记报酬。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详见附表。 附:雪堰镇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