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加强社区绿化管护,提高管护质量,提升社区环境,合理使用管护资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安置小区绿化管护由各社区自行负责,现就安置小区绿化管护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责任主体为各社区,相关社区必须指定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绿化管护工作,管护技术指导由农技农机科协助,其他用工可请临时工,费用按实际管护天数计算发放,标准由各社区根据实际确定。
2、考核:具体按照街道绿化管护考核意见执行。
3、管护面积:管护面积统一为各社区绿化面积,标准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提供的绿化规划面积。
4、管护费标准:按绿化面积计算,统一为1.8元/年.平方米。
5、管护经费使用:经费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管护设备及物资购买等,原则上不能超出管护总经费。
6、各社区自行制定聘请临工的具体要求,用工数量、年龄、身体条件等。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