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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明确社区绿化管护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48/2016-0000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南街〔2016〕1号 发布机构: 南夏墅街道  
产生日期: 2016-02-17 发布日期: 2016-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更好地加强社区绿化管护,提高管护质量,提升社区环境,合理使用管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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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社区绿化管护事项的通知
武南街〔2016〕1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加强社区绿化管护,提高管护质量,提升社区环境,合理使用管护资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安置小区绿化管护由各社区自行负责,现就安置小区绿化管护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责任主体为各社区,相关社区必须指定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绿化管护工作,管护技术指导由农技农机科协助,其他用工可请临时工,费用按实际管护天数计算发放,标准由各社区根据实际确定。

2、考核:具体按照街道绿化管护考核意见执行。

3、管护面积:管护面积统一为各社区绿化面积,标准为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提供的绿化规划面积。

4、管护费标准:按绿化面积计算,统一为1.8元/年.平方米。

5、管护经费使用:经费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管护设备及物资购买等,原则上不能超出管护总经费。

6、各社区自行制定聘请临工的具体要求,用工数量、年龄、身体条件等。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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