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常食药监食通〔2016〕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
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发
下载附件:10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