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区多次遭遇强降雨,部分区域发生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和区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中去,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期间的食品安全,维护我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强化监管。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主动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好车间和仓库的防汛措施,严格监控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严禁使用污染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严控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销售。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生熟食品分开、餐饮具消毒等卫生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对可疑的高危险性食品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减少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隐患。
三、严格值守。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加强防汛抗洪期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工作督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充分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要加强防汛抗洪工作期间的信息报送和资料收集,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对迟报、漏报或瞒报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