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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6-00043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卫字〔2016〕90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6-12-16 发布日期: 2016-12-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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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卫字〔2016〕90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提升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病理诊断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局制定了《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1

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病理诊断水平,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17号)精神,结合武进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武进中医医院病理科成立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实行“采检分离、集中后送、中心诊断、远程会诊、基层打印”的运行模式,实现区域病理诊断结果互认,医疗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病理诊断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区卫计局成立武进区病理诊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武进中医医院院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医政科、组织人事科、计财科、监控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初保办、信息中心负责人及武进人民医院和武进中医医院病理科、信息科负责人和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组织领导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由武进中医医院负责日常管理,中心主任由武进中医医院病理科负责人担任,原武进中医医院病理科人员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

三、送检范围

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开放全区医疗卫生机构需要的所有病理诊断项目,接收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所有病理标本送检,病理标本检查项目手册由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另行下发。武进人民医院病理科保留原有功能不变,少数疑难不能确诊的病理标本需送至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会诊。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得私自将病理标本外送其他机构会诊。

四、操作流程

外送单位负责采集、固定病理标本,通过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信息系统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打印二维码贴在病理标本上,由中心专业物流车送检,做好登记与标本交接,电子报告单通过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信息系统下传到各送检单位,由各送检单位打印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必要时,通过物流下送纸质病理诊断报告单。同时,建立武进病理工作QQ群(群号:236416562)方便业务联系。

五、标本交接

外送病理标本由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专业物流车负责收集运输。外送单位填写好交接清单,在指定时间与区病理诊断中心专业物流车病理标本收集人员进行交接,清点确认后双方签字。外送标本到达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后,由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负责派人根据清单进行逐一清点核对签收,如有出入应立即与外送单位联系确认。

六、实施步骤

1、启动筹建阶段(2016年9月-10月)。局组织筹建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确定中心运作模式。启动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信息系统建设。

2、实施建设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3月底)。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软、硬件设施全面建设到位。全区医疗卫生单位配合江苏振邦智慧城市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将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信息系统全面调试到位。由局组织开展病理诊断业务培训。

3、全面运行阶段(2017年4月1日起)。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承接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病理送检标本,个别平时开展很少的项目需事先与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负责人电话联系确认后再送检,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延误病情。

七、病理诊断费用

病理诊断费3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标准由局医政科根据项目成本效益测算后另行确定。

八、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认清形势。成立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是进一步整合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是一项让群众享受优质医疗资源的惠民工程,是提升医疗质量、控制医疗风险的有效手段。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病理诊断中心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局成立武进区病理诊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相关政策,对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及时进行调研,适时完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武进中医医院要明确分管领导,健全中心工作制度,完善中心软硬件设施功能,优化物流配送,加强病理诊断专业队伍力量,积极与高层次专业病理诊断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不断提高中心病理诊断质量。各基层医疗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上下衔接工作。

3、主动配合,通力协作。武进中医医院要认真做好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工作的筹建、运行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要认真参加区病理诊断工作业务培训,严禁将病理标本外送区域外的病理诊断机构;要加强与中心的交流与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加强监督,统筹协调。局将对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收集合理化意见与建议,适时完善集中武进区病理诊断中心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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