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各民营医院,国药控股常州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常州中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经编委批复同意:
1.撤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卫生院(雪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卫生院(雪堰镇潘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中心卫生院,下设雪堰院区和潘家院区。
2.原雪堰镇卫生院和潘家卫生院的人员、资产及债权债务划转至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中心卫生院。原雪堰镇卫生院、潘家卫生院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