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发展我区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慈善救助能力,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度卫计系统“慈善一日捐”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捐赠对象
全系统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二、捐赠标准
1、局机关正职领导每人500元,副职领导每人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200元。
2、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每人300元,其他干部及医卫人员每人200元,工勤人员每人100元。
三、捐赠时间
各单位募捐活动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四、交款方式
各单位9月30日前将捐赠款项统一上交区卫计局计财科或汇至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户(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帐号:1105021209000129324)。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次“一日捐”活动;要严肃捐赠纪律,不得任意扩大对象和范围,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