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蒋志杰同志执法监督协调科科长职务;
免去何佳春同志执法监督协调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陈伟欣同志户外广告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潘栋同志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诸葛恩梅同志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严永青同志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泱同志特种垃圾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邹亮同志正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姚小洪同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受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戴树勋同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张勇云同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顾春南同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