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夏收季节(5月26日至6月30日)和秋收季节(10月25日至12月31日)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湖塘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湖塘镇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夏收、秋收季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镇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下河引发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镇不因秸秆大面积焚烧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巡查时段
夏收(5月26日至6月30日)、秋收(10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及其他敏感时段。
三、巡查重点
1、高架路、国道、省道两侧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
2、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3、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四、工作要求
(一)巡查组织
1、夏收、秋收期间,我镇成立由环保科、农技农机站及各社区书记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每天组织1个小组上路巡查。
2、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实行“片长”、“路长”制。片长由镇环保科、农技农机站负责人担任,各社区书记任辖区内片长,各社区主任任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路长,统一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各社区要组成多个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加密巡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二)巡查要求
1、各区域的“片长”、“路长”手机须24小时开机。
2、各社区巡查组须将每天巡查的区域和现场情况进行记录。
3、镇巡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或抛河情况(发现时间、所在具体位置、过火面积、抛河数量、造成影响等相关信息)现场拍照。同时,应及时通知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做好记录。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专人负责,负责火点信息等的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工作。
2、接到区局通报的火点信息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于1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区域的“片长”、“路长”赶赴现场处置。
3、在巡查期间,各巡查人员于每日下午17:00之前将本辖区内当日巡查及处置情况汇总后报镇秸秆综合治理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镇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秸秆工作的情况调度,有关情况每周通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通报。在季末通报整个夏收、秋收季节全镇秸秆综合治理和禁烧工作巡查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社区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网络,建立镇包社区、社区包组、组包户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确保田块责任包干到人。镇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樊烨任组长,时培红、张建军任副组长,镇农技农机站与环保科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小组成员,下设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与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建伟,联系电话:86550753;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曹辉,联系电话:86551113)。镇农技农机站做好全镇秸杆综合利用指导工作,镇环保科加强秸杆禁烧巡查和监督工作,社区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社区年终考核体系。各社区要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社区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通过制作横幅、张贴公告、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科普教育,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推进综合利用。各社区要按照秸秆综合利用“1+X”(即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多种形式利用为辅)的模式,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技农机站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和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机械还田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四)开展联合巡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社区应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确保河流主干道巡查全覆盖,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一旦发现点火和秸秆抛河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五)严格奖惩考核。镇政府将秸杆禁烧工作纳入各社区年度工作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察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省、市、区通报的第一处火点,对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将追究社区责任人的责任;对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