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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塘镇“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6-0003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6〕36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6-05-12 发布日期: 2016-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开展2016年度“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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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塘镇“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政〔2016〕36号
 

 

 

各街道办、社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武进区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我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湖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湖塘镇“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1、该项目从正式交付使用起实施物业管理已满一年,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资料交接手续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应3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60%以上。

2、对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由企业进行自测,自测分75分以上。

3、申报前一年内,无业主集体上访,无重大责任事故。

4、未发生经行政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城市长效管理、小区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物业经理人

1、具有从事项目经理人必要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并在湖塘镇物业管理科登记备案。

2、从事本项目物业经理人岗位一年以上。

3、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管理和带队能力,自觉接受属地政府、社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有效做好小区矛盾纠纷化解、城市长效管理、小区安全等工作,无业主集体上访、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三)物业工作人员

1、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基本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上自觉、主动、责任性强,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群众反响良好。

4、本年度被所在社区或物业企业评为优秀员工或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机构

成立湖塘镇物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樊烨任组长,王丹、张映霞、徐寒芬、周玉萍、秦建法任副组长,各街道办、宣传科、社区服务科、物业管理科、城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评选流程

1、自评申报。申报“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和“十佳物业经理人”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申报“十佳物业工作人员”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2、社区组织公示。对申报“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和“十佳物业经理人”的由所在社区组织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3、日常考评。由湖塘镇物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街道办、社区、物业管理科、城管所和派出所每月或每季对申报对象进行考评。

4、网络测评。通过今日湖塘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

5、综合评定。由湖塘镇物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和网络测评结果进行排位确定。

四、评选内容及产生方式

(一)“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1、小区管理业绩(40分)。由物业管理科组织街道办和社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序

号

“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分值

 
 

1

《国家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细则》考评分的60%,

共60分。

 

2

小区交付年限

小区交付后每两年加1分,

20年以上(含20年)加10

分,共10分。

 

3

小区业主满意度(由社区组织

开展)

满意率的15%,共15分。

 

4

投诉处理情况(以镇物业管理科投诉处理台账为准)

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每件

扣2分,共15分。

 

总    分

100分

 
 

2、城市长效管理实效(20分)。由湖塘镇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办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进行考评。

3、小区平安创建实效(20分)。由湖塘镇派出所根据《湖塘镇派出所平安创建考评细则》进行考评。

4、网络测评(20分)。由镇宣传科负责,适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众投票,并计算相应分值(2017年1月底前完成)。

“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由以上四项作为考评内容,以考评年终综合得分进行排位确定。

(二)“十佳物业经理人”

1、所在住宅小区必须申报“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该项目对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年终考评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

2、由镇宣传科负责,进行微信网络投票(2017年1月底前完成),以得票多者进行排位确定。

(三)“十佳物业工作人员”

由镇宣传科负责,进行微信网络投票(2017年1月底前完成),以得票多者进行排位确定。

五、评选结果运用

1、推荐申报市、区级优秀项目。获得 “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才有资格申报市区级优秀项目。

2、表彰奖励。“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奖励10000元,“十佳物业经理人” 奖励5000元,“十佳物业工作人员”奖励5000元。

3、媒体宣传。对“十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经理人”、“十佳物业工作人员”优秀事迹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推广宣传。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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