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镇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16]4号)及市爱卫会《关于印发2016年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常爱卫[2016]1号)精神要求,常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将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检查。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特制定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照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深入分析我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镇环境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取得新突破,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组织网络
(一)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1、由镇长蒋志龙任组长,贾国建、陈立峰、孙震文、樊烨、钱勤东、苏建中、庄铠任副组长。
2、相关部门:
阳湖街道办、鸣凰街道办、马杭街道办、党群科(宣传)、卫生计生科、城管所、教育科、建设管理所、交通管理所、环保科、水利(水务)站、交警中队、派出所、市场科、农技农机站、综合科。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计生科,由陈立峰任办公室主任,彭焕良、莫茹萍、张晓骏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核,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4、各成员单位科长为第一责任人,另设联络员1名,具体参与复审迎检工作。
(二)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督查组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复审宣传组、复审工作督导组。
综合协调组:由蒋志龙任组长,陈立峰、孙震文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牵头协调日常工作中的相关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查复审迎检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复审宣传组:由张映霞任组长,金静菊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复审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
复审工作督导组:由陈立峰任组长,彭焕良、莫茹萍、张晓骏任副组长,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开展全程跟踪督查工作,对检查出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三、工作安排
(一)区自查整改阶段(2—3月份)
1、2月份筹备阶段,宣传发动,制定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
2、3月,召开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标准和完成时间,营造复审检查氛围。城区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组织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营造复审检查氛围。期间,市、区爱卫办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导。
(二)省级复审阶段(4月份)
4月份,省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省级复审考核组进行复审考核。复审检查情况将通报各复审城市。对未能通过省级复审的城市,将责令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国家。对通过省爱卫办复审考核的城市,由省爱卫办形成材料上报全国爱卫办。省级明查前,省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复审市进行暗访检查并督促整改。
暗访及明查重点为:健康教育和促进,巩固创卫氛围及宣传情况,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环境保护情况,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医疗服务情况,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居民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卫生,市民对城市卫生及管理的满意度等。
(三)整改提升阶段(5—7月)
省级复审考核后,各街道、社区及各有关部门对照省爱卫办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区爱卫办将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四)国家复审阶段(8—11月份)
国家复审以暗访检查为主。
各街道、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保持长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公益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和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活动。同时,进一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
市、区爱卫办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及条线、地区间的互查,并通报情况。
四、职责分工
详见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单位任务职责。(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复审迎检工作实行条块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创卫”复审迎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有关责任人,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充分做好迎接全国爱卫办复审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配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复审迎检工作细化分工,按照职能层层落实。涉及多个单位职能的,明确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凡属职责范围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全力以赴。职责互相交叉的,要以大局为重,加强沟通,共同完成。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合力攻坚。
(三)加强考核,严格督查。各责任部门、各街道、社区都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每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量化分解指标,制定工作标准,做到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督查组,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对镇复审迎检工作开展全程跟踪督导,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和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宣传城市管理法规及公共卫生、预防疾病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工作的根本贯穿始终,多方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创建活动。
附件: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单位任务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单位任务职责
单位
目标任务
卫生计生科
1、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 ,群众对全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加强对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健康教育工作指导。
3、加强对社区单位卫生、除四害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
4、配合区卫计局对各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到位,健教达标。食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5、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工作到位。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
城管所
1、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 ,群众对全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暴露垃圾、乱堆放、露天粪坑。
3、垃圾箱、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卫生设施齐全。内外整洁,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4、无占道设摊、流动摊点。无居民区摊点占道经营、油污、垃圾污染环境。夜排档定点、规范管理。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
5、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乱搭建现象。
6、中心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到位,道路平整、整洁、无散在和成堆暴露垃圾。
7、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衣服现象。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考核督查及对土地已收储尚未围护地块的管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9、洗车店无占道经营、环境整洁。
10、长沟河、湖塘河、里底河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
1、无乱停车现象。加强对摩的、残疾车等五小车辆的整治管理。
2、道路标志、标线完善。
3、对废品收购点进行整治和取缔。
4、城区及下属各单位健康教育、除四害、单位卫生工作到位。
市场科
1、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垃圾清运清扫到位;上下水道通畅,卫生设施齐全,管理完善。
2、开展村级农贸市场整治。
3、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取得有效证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4、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5、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监管及食品小加工作坊的监管。
6、配合区卫生局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消毒设施正常运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完备,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卫生知识,环境整洁,台账资料齐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无违法使用添加剂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7、配合区卫生局对加强“五小”行业,亮证经营、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取缔无证“五小”行业。
环保科
1、城区河水无恶臭、发黑现象,基本达标。
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3、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建成区大气总悬浮微粒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区域环境噪声、工业废水排放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无烟囱冒黑烟。
4、工业废水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无偷排放现象。
5、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建设管理所
1、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2、手续齐全的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农技农机站
加强绿化管养,绿化带中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乱堆物品,无缺株、死株。
水利(水务)站
辖区内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障碍物(暗坝、鱼簖、沉船),无长期滞留船只。
教育科
1、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教材、教案、教时、教师、考核。学生健康教育知晓率、行为形成率≥80%。
2、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3、学校食堂卫生符合相关卫生规范要求,按食品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加强学校内副食店食品卫生管理。
4、控烟工作、环境卫生、学生宿舍、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除四害工作到位。
宣传科
加大对迎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质。
街 道
1、各镇属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健康教育、除四害、单位卫生工作到位。
2、镇郊结合部无暴露垃圾、露天粪坑、乱堆乱放。家禽圈养,厕所、垃圾箱设施完善,管理到位,周围环境整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到位,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绿化管养到位
3、加强对村级农贸市场的管理
4、责任管辖范围内河道两岸无暴露垃圾,河面无漂浮物。
社区、单位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搞好环境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由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场。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