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局相关科站: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决定对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现将《2016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6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办法
2.2016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表
2016年4月7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印
附件1
2016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
安全绩效评价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2016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决定对全区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全区各镇(街道)。
二、评价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保障、日常监管、质量安全水平三个部分,具体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绩效评价采取量化打分形式,按评价指标分别累加计分。对未能完成年度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镇(街道),不得参加优秀等次评比。同时为鼓励先进,决定对优秀单位实行奖励。
四、评价实施
1、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农业局相关科站按职责配合协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工作。
2、各镇(街道)均要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的日常工作,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自评材料报送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总结和自评基础上,区农业局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查验相关记录及凭证等形式,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并通报考评结果。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的各项准备。
附件2
1
2016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评价表
镇(街道):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
考评得分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区级评估得分
一、工作保障(20分)
1.1工作部署
查阅资料
4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意见,并进行部署落实;半年有落实情况报告或总结,得4分。
1.2责任落实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畴,得3分; 各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得3分; 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主体责任,责任落实率100%,得4分。
1.3专项经费
查阅资料、查看资金支出明细账
6
有专项监管和检测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得3分; 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建设奖补资金使用合理;完成市级项目建设任务,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得3分。
二、日常监管(60分)
2.1网格
化监管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查看监管信息系统
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三定”(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要求,充分利用“网格”开展工作,得5分;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实行效能考核,建立报酬补贴机制,得5分;
2.2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成效,得2分; 按月及时报送整治常规信息,得2分。
2.3诚信体系
建设
5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的“创牌立信”活动,建立农产品质量种养殖业分类监管制度,得5分。
2.4宣传培训
3
对监(协)管人员、监管对象培训全年不少于三期(其中对协管员的培训不少于1期),得2分;
开展科普宣传,得1分。
2.5监督检查
20
对辖区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巡查率达100%,农业散户告知率达100%,得6分; 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监管每月不少于5次,有监督检查和产品检测不合格预警的,15天内及时处理率100%,得4分。
乡镇开展农残速测不少于300批次,其中菜篮子永久性基地所在乡镇抽样不少于500批次,并实时上传到监管信息系统,其中利用手机终端采样不低于150批次,对辖区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抽检率达100%,得10分。
2.6信息
15
农产品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及时上传监管信息,得7分;
每月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信息2条,得3分; 乡镇监管站检测信息月检月报,实时上传,得3分; 乡镇监管站长、监管员新闻动态阅读率100%,得2分。
2.7投诉及突发事
件应对
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农产品质量投诉举报记录完整,处置率达100%,得2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快速、有效、妥善处置或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1 分。
三、质量安全水平(20)
3.1 产品质量
监督检测出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扣5分; 监督检测出现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扣3分; 例行检测出现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扣2分 例行检测出现农药残留超标样品扣1分;
总 分
100
加分项
农产品质量执法查处
主动发现并协助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加0.5分,最多加3分。
工作创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且成效显著的,加1-5分;
扣分项
查阅资料档案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每发生一起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 每发生一起一般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4分;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市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