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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拖拉机检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6-0006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6〕140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6-08-30 发布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拖拉机检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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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拖拉机检验的通知
武农发〔2016〕140号
 

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农业水利服务中心):

为提高拖拉机的技术状态,保持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对在本区注册的变型拖拉机和花木运输专用拖拉机进行第二次集中检验,对原戚墅堰区的小型拖拉机进行首次集中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

集中检验是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监管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及时公布检审时间、收费标准和检审要求等,通过通告、一封信或电话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参检的重要性,提高机手参检自觉性、积极性,努力提升检验率。具体检验工作由区农机安全监理所统一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验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1、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工作,做到职责分明,严格把关。

2、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要保持车容整洁,反光标识齐全,加强对灯光、制动、转向、警示标志等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

3、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以及我省《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32/T1176),逐台核查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进行信息比对,做到“车辆、档案、网上信息”三相符,达到“手续合法有效、检验严格规范、档案真实完整”。

4、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理),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对象来年检时必须带好公安交巡警部门出具的处罚通知单和处理结果。

5、按规定时间及时参加检验和办理补检手续,变拖逾期二年未检时,将注销牌证。

6、对私自拼(改)装和技术参数超标的拖拉机一律不予年检。由各地对这部分拖拉机进行排查登记,督促办理报废或整改手续。

三、各地检验日程安排

1、原戚墅堰区的小型拖拉机检验时间为9月8日,时间一天,检验地点为潞城街道院内;

2、变型拖拉机检验时间和地点如下表:

检验地点: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检验时间

参检地区

9月12日 

湟里、嘉泽、西湖

9月13日 

牛塘、湖塘、南夏墅

9月14日 

前黄

9月19日 

洛阳

9月20日 

礼嘉

9月21日-22日

雪堰

9月23日 

横林、丁堰、潞城

9月26日 

横山桥、遥观

9月27日 

全区机动

3、花木运输专用拖拉机检验时间为10月11日-12日,时间二天。

四、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不准乱开口子,不准搭车收费。

2、各站农机监理员在本镇拖拉机检验期间均需到检验现场,由农机监理所统一调度。

 

2016年8月30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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