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有关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机计〔2016〕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规〔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申报。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预〔2013〕21号),相关各方须共同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按《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及时向区农业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武进区农业局农机科 凌登峰 0519-86311193。
附件:1.2016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2016年4月1日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
附件1
2016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
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1.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扶持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统一存放机具的机库(可含配件库、维修间和烘干间),机库主体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简易工棚不能作为机库);有机具进出库大门,采光、通风条件良好,防火、防盗、防尘、防垮塌等安全设施达到要求;机库墙体最低处的高度不得低于3米;机库地面平整、压实。
2.农机维修点建设。扶持1个农机维修点。农机维修点建成后,在设备条件方面基本达到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所列的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的设备条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条件
1.农机合作社机库建设申报条件为:(1)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法人,成立1年以上,正常运行。(2)有固定的办公联系点和通讯工具,有明晰的产权结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成员名册、机具管理台账,经营服务活动正常;(3)拥有机具超过30台(套),在本地有较大规模的作业服务面积,基本解决机库用地;(4)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无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无不良信用记录;(5)已列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公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及有一定土地流转面积的农机合作社优先扶持;(6)同一机库(不含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过省级农机机库建设补助的合作社不得申报。
2.农机维修点建设申报条件为:(1)项目建设单位为取得三级(含)以上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超过1年、正常运行的农机维修点,并已录入江苏省农机维修管理信息系统;(2)维修设备和人员条件等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 1138.1—2006)和省农机局《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条件》等相关规定;(3)联合收割机、大中拖、插秧机等高性能农机产品特约维修站、农机合作社维修点优先扶持;(4)同一维修点(不含升级和改扩建)只能补助一次。近三年已享受省级农机维修点建设补助的维修点不得申报。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农机维修服务站(点)(含农机合作社维修服务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或合理配置农业机械且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家庭农场。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1.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含)的机库,每个省财政补助10万元。
2.农机维修点建设。每个省财政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添置农机维修计量器具、通用设备、试验检测设备、清洗拆装设备、手工具等。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农机维修点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操作办法见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苏财农〔2012〕99号、苏农机计〔2012〕14号文件附件5)。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16年度省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1.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项目申报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复印件: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员名册,2015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2.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须同时报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农机维修技术等级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二)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2016年度武进区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包括立项背景、必要性、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方式等)
二、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实施地点、范围和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
三、资金来源及投向(明细预算)
四、项目效益分析(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五、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参加人员及分工等)
六、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机库建设项目填报)
七、同级财政、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1
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合作社名称
地 址
邮 编
首 次
注册时间
依合作社法
登记时间
理事长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合作社
成员数
其中农民
其中团体
成员
已有机库面积(㎡)
2016年拟建机库面积(㎡)
机具总数
台(套)
机具资产原值(万元)
大中型拖拉机
型号/数量
小型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
秸秆还田机
植保机
烘干机
其它机具
2015年
作业面积
(亩)
机 耕
机收(小麦/水稻)
/
机 播
机插秧
机植保
其 它
其中本地
服务农户数(户)
粮食烘干(吨)
服务范围
个镇 个村 耕地 亩
流转土地面积(亩)
经营收入
(万元)
2015年纯收入
合作社统一服务项目
附件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承诺: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市县财政部门承诺:
1.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照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单位承诺的专项资金用途,依据项目单位申请拨付相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