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
根据苏水资〔2016〕24号《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试点自评估报告编制参考提纲》,对我区“十二五”期间水资源管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的实施情况和相关成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估,现将自评估报告予以上报,请上级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和验收,具体评估内容见附件。
附件1:《武进区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试点自评估报告》
附件2: 武进试点工作台账资料目录清单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