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防指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现将常州市政府办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6月3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