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开发区、街道)民政办、各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常民优〔2016〕6号、常财社〔2016〕38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我区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由每月2786元调整到2923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由每月2229元调整到2339元;因病一至四级由每月1672元调整到1754元,总计下达经费21432元,具体经费指标见附件。常州经开区乡镇经费指标6600元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承担并负责发放。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接此通知后,要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到有关对象手中,增发的经费列“【2080802】伤残抚恤”科目结报。
附件:1.武进区部分乡镇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提高护理费标准及指标表
2.经开区部分乡镇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提高护理费标准及指标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6年10月17日
1
附件1:
武进区部分乡镇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
提高护理费标准及指标表
单位:元
单位
姓名
等级
性质
原标准
现标准
月增发
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指标
雪堰
王云南
四
公
2229
2339
110
1320
管益民
战
前黄
何解南
660
朱小闯
三
张云良
礼嘉
王全庆
二
2786
2923
137
1644
洛阳
汤建兴
嘉泽
陈卫国
金敖大
张金芳
湖塘
恽新良
病
1672
1754
82
984
陈建南
王岳良
高新北区
王伟明
吴文虎
南夏墅街道
崔建国
西湖街道
凌炳兴
合计
17人
21432
附件2:
经开区部分乡镇一至四级革命残疾军人
横山桥
刘建产
徐大兴
何祥其
经开区
三街道
宋永银
段永贞
5人
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