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财政分局、开发区财政局、常州市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6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16〕5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对我区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6月份一次性物价补贴,现下达区级经费指标296998元,经开区物价补贴经费由经开区自行承担并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6年7月30日前。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月52元。
三、发放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是指在乡复员军人、在乡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该项经费指标列“2080899其它优抚支出”。
2、城乡低保对象:是指一季度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该项经费指标按农村和城市分别列“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3、农村五保对象:包括集中供养对象、分散供养对象。该项经费指标列“2082102农村五保供养”。
4、城市“三无”对象。该项经费指标列“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供养”。
5、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该项经费指标列“2082502其它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6、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该项经费指标列“2082502其它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7、孤儿。该项经费指标列“2081001儿童福利”。
该经费下达后,各镇要严格管理,及时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通过原保障金支付方式及时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各地要从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结合本地实际,做细做实物价补贴发放工作。
附件:1.武进区2016年6月份物价补贴经费指标表
2.经开区2016年6月份物价补贴经费指标表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1:
武进区2016年6月份物价补贴经费指标表
单位:人、元
单位
五保对象
农村低保
城市低保
优抚对象
重残人员
孤
儿
边缘困难
城市
三无
合
计
区财政承担50%
雪 堰
44
566
34
227
528
2
131
3
1535
39910
前 黄
23
425
32
220
586
1
95
1382
35932
礼 嘉
15
407
9
155
369
69
1029
26754
湖 塘
19
332
161
393
162
5
1074
27924
牛 塘
20
165
8
60
218
17
489
12714
洛 阳
21
156
12
286
75
620
16120
嘉 泽
65
400
10
189
445
150
1269
32994
湟 里
127
934
82
175
535
7
1993
51818
西湖街道
22
40
45
449
11674
高新北区
74
24
84
230
5980
南夏墅
11
201
143
439
116
915
23790
农林局
18
988
总工会
200
10400
合计
374
3404
615
1463
4073
1231
11204
296998
注:总工会、农林局由财政全额承担。
附件 2:
经开区2016年6月份物价补贴经费指标表
金额
遥观
293
276
711
36972
横林
344
73
70
6
643
33436
横山桥
51
429
31
94
242
4
96
949
49348
戚墅堰
395
28
91
132
659
34268
丁堰
121
38
101
273
14196
潞城
154
14
148
443
23036
106
1066
741
263
870
601
3678
19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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