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推动我区体育产业的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武进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3〕238号)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度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类。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托管经营、连锁经营、合作经营等运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与运作;混合所有制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主体的创新培育;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开展体育健身服务的全民健身中心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型体育场馆闲置空间利用与功能整合提升;以体育场馆群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体和重要功能区建设等。
(二)体育健身健康服务与培训类。体育服务内容和运作模式的创新;体育健身服务连锁发展与品牌打造;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场所;有助于体育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的特色体育项目及相关联产业发展项目;以运动康复、健康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康服务项目;依托体教融合开展的青少年体育培训;促进体育健身业发展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等。
(三)体育赛事活动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初始培育期的品牌赛事;申、承办影响较大的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体育传统品牌赛事;历史文化悠久的传统(特色)群体赛事和基于大型体育场馆创新开发、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群众性业余赛事等。
(四)体育装备类。科技创新、智能产品开发;体育科技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体育装备制造向体育服务业转型升级;体育用品市场流通渠道建设和营销模式创新;自主品牌打造与标准化建设等。
(五)体育资源社会化运作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会化运作;依托职业联赛开展的体育产业创新运营及现代企业化运作;体育社会组织创新运作等。
(六)其他类。体育电商、展会活动、信息服务、体育资源交易等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体育旅游、体育康复、体育创意、体育建筑等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行项目化申报,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关联度,对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拉动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资助、贴息类项目要求
1、申报体育赛事活动类项目必须为2015年期间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赛事活动。除体育赛事活动类之外的其它类申报项目须为2015年12月1日(申报最后截止日期)已开工的项目。
2、体育装备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社会力量(非体育系统)投资开展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针对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区等开展的小型健身场所,以及创新性体育科技研发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上述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3、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对体育装备企业投产扩能、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
4、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改革相关的项目。
(二)奖励类项目要求
1、利用存量资源开展健身服务。利用大型体育场馆的闲置空间和其他可用于体育健身场所的闲置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大众健身场所。申报该类支持方式项目要求:(1)2013-2015年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2)体育场馆或健身场所综合利用的单体面积1500㎡以上;(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4)拥有所利用闲置设施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相关权属证明);(5)申报项目需有独立核算数据;(6)项目未获得过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贴息和奖励。
2、开发新建体育设施。社会资本投资新建的体育设施。申报该类支持方式项目要求:(1)2013-2015年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2)申报项目须为新建体育设施;(3)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4)拥有新建体育设施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须提供相关权属证明);(5)项目未获得过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贴息和奖励。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在武进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且单位存续期必须1年(含)以上(名称、经营(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如有变更,以变更前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三)项目申报单位有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能做到项目资金单独核算。
(四)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申报体育装备制造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
(五)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正常实施的能力和条件,以及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稳定的自有配套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的,不得申报引导资金。
(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当年及以前年度已获得各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且项目建设内容不能重复。
(七)申报项目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企业资信,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5年度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附件1)。
(二)《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附件2、3),根据选择的资助方式填写申报表。(表格从武进体育局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
(三)项目单位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如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计算,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4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项目须提供建设项目银行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书、银行放款通知书、付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七)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4,申报单位仅需填写项目名称,不得填写其它任何内容)。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一式3份,在正文首页自行制作材料目录,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并提供电子版材料一份。项目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体育产业科)。
(二)评审。区体育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业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后报区政府核准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体育局下达资金拨付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区体育局和财政局将切实履行作为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拓宽项目来源,强化申报指导,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科学公正地筛选推荐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不断提升引导资金工作水平。
(二)严禁弄虚作假。区体育局和财政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的实际状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并填写《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4)。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关单位2年内不得申报引导资金项目。
区体育局项目申报联系人:钟文平 ,联系电话:86310382
附件:1.2015年度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使用
承诺书
2.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资助、贴
息类)
3.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奖励类)
4.常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5年11月12日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5年度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申请使用承诺书
本人代表单位就2015年申报的
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所申报项目真实存在,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证照材料、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3、本单位所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争议。
4、本单位没有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的情形;没有因申报项目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情况。
5、本单位承诺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用途使用,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相关工程。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6、本单位需说明其他事项: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同意按规定退回资助资金,并接受《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处罚。
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公章) (签字)
2015年 月 日
附件2
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申 报 表
(资助、贴息类)
项 目 类 别
资 助 分 类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填 表 日 期
武进区体育局 武进区财政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材料,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2015年度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3、《武进区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
4、项目单位2013和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如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计算,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2年的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和2014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5、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项目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申请书、银行放款通知书、付息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8、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附件4,申报单位仅需填写项目名称,不得填写其它任何内容)。
三、本表和附件报送一式3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封面内容须用本表首页内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复印纸,封面一律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申报材料光盘一张,内容包括《申报表》。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注册地址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万元)
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单位组织形式(单选)
□企业 □事业单位 全额 差额 自收自支
□行政机关 □其他(说明 )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网址
通讯地址(邮编)
单位效益
(单位:
万元,取整数)
2013年
2014年
销售(营业)收入
税金
净资产
投资利税率
净利润
吸纳就业人员数
体育场馆或健身场所是否有
免费开放行为(选填)
项目
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或服务)、品牌与商标等)
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至少包括2013年、2014年收入、支出、利润、税金以及资产、负债等)
项目单位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包括近几年主要业绩、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得专利、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必须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上要点,表格大小可根据文字篇幅自行调整。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体育核心产业(□体育健身休闲服务 □体育竞赛表演 □体育培训服务
□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 □体育场馆服务 □体育中介服务 □体育科技服务)
□体育新兴产业(□体育康复 □体育建筑 □体育会展服务
□体育创意 □体育传媒、影视 □体育旅游度假 □其他体育新兴产业)
□体育产业集聚区配套项目( )
□体育产业服务平台( )
□其他( )
资助分类
A.资助 B.贴息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实施
起止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资金
来 源
(单位:万元,取整数)
申请资助(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申请资金
用 途
项目效益
分析
预期收入
预期利润
预计投资回报期
动态
静态
项目是否已得到
政府其他资助
□否
□是: (专项资金名称)
(额度)
填表说明:1、有选择项的栏目,请直接在所选项前的空格处打“√”或“■”。
2、以上空白处必须填写,项目资金来源、申请资金用途及项目效益分析还需根据自身 情况在申报表中详述。
三、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简介、内涵、规模、主要内容、预算、实施周期及路径、项目进度和计划安排(含具体时间节点)等】
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现有基础、人才、技术、资金、政策等)、目标产品/服务内容、市场前景、成长性、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成功实施后预期收入、预期利润和税金、项目投资回报期动态和静态分析、吸纳就业人员、品牌影响、社会声誉、带动行业发展等情况)、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项目创新性(包括目标产品/服务内容的市场行业状况/技术水平、突破产业原有发展模式或运作方式创新发展情况、高新技术应用、自主品牌打造、区别于同业的项目优势和差异等)
项目示范性(包括对地方体育资源的利用情况,在地区与行业的地位、产业竞争力,对促进体育消费、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的贡献度,能体现项目实施对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材料,项目实施对同业的引导和可复制性等)
保障条件(包括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到位情况、引导资金预计用途、当地政府支持与政策保障情况、经营管理团队或科技等专业人才保障情况、项目管理体制、运营机制、管理服务能力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四、区体育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公 章 (体育部门) 公 章 (财政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五、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协调小组审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奖励类)
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资金基本筹措到位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
项目单位组织形式
(单选)
2012年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吸纳就业
人员数
税金(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合计)
万元
体育旅游项目
室内设施
投资额
A奖励
(选填)
健身项目
设置数
年参与
健身人数
(万人)
项目面积
体育场馆或健身场所是否有免费开放行为(选填)
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或服务)、近几年主要业绩和企业荣誉、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至少包括2012年—2014年收入、支出、利润、税金以及资产、负债等)
项目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投入建设时间、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包括项目对体育场馆综合利用及闲置设施利用情况、运营模式、服务内容、健身项目设置数、每年开展的各类健身活动场次及参与健身人次等;体育旅游奖励项目运作模式、体育体验功能及对周边区域、旅游等相关业态的带动情况;体育赛事直播时长、收视率等情况;实施后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同业的引导和可复制性等)
二、区体育局和财政局审核意见
三、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协调小组审定意见
附件4
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材料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形式审查内容
区级
意见
备注
一、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
1.引导资金申报表
2.项目实施总结(奖励类项目)
3.2013和2014年度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或2年单位提供替代材料)
4.项目资金筹措证明材料
5.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6.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等材料(如实填写,非一票否决指标)
二、申报材料按照规定顺序和要求装订
三、申报单位主体资格
1.申报体育装备制造项目企业注册资本400万元以上(申报其他类别项目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2. 符合其它要求(相关详见《申报通知》)
四、项目投资额不低于最低门槛
□1.体育装备类(研发)项目等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2.体育装备类(非研发)项目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
□3.非体育装备类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
五、申报单位的实体运行情况
六、其它需要
说明的问题
审查意见
□通过 □未通过
区级审查:
体育部门(章) 财政部门(章)
注:1、审查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审查未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
2、区级意见由区体育局、财政局组织审查后填写。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