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建设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顺利召开,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武安发〔2016〕9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建安监〔20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武进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武进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方案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1日
武进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及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7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建设行业夏季及“G20峰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措施,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历来是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工程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气象预报,根据实际气温,严格实行“做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施工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2.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安排作业人员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工作。
3.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高温期间,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及深基坑作业;对年纪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4.加强生活区卫生防疫管理。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重视员工生活区的防暑降温和卫生防疫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需要。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工地现场、生活区要及时清除生活垃圾,定期灭杀蚊蝇,防止引发传染性疾病,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5.加强现场防火,严格动火审批。各施工现场应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加强对现场动用明火的监护;同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6.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知识培训学习,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贯彻执行。
7.燃气经营企业对辖区内所有液化气储灌站、液化气换气点开展全面隐患排查。一是液化气储灌站压力容器、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是否功能正常,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二是液化气储灌站罐区、瓶库等重点区域周边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是否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是否到位;针对夏季高温、降雨、雷暴等天气特点,重点抓好喷淋消防系统、消防水池储水、消防栓消防水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防雷防静电系统、报警系统、水封井、排洪排涝系统的检查,严格落实每日巡查,监控设备压力、温度、液位变化,确保水封井运行良好,对排水系统要提前进行疏浚,所属换气点夏季严禁钢瓶暴晒。车辆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暑降温,避免高温压力过高,严禁野蛮操作。
(二)、严格标准,落实扬尘整治工作
1.扬尘防控责任落实。各施工项目部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扬尘防控专项方案施工,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2.建筑工地封闭。建筑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重要部位和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应不低于1.8m;不得有泥浆外漏等污染情况。
3.施工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硬化,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施工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或配备专用洒水车辆,定期洒水、清扫,保持场地整洁。
4.施工车辆冲洗。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装置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并安排专人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
5.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整洁有序,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应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6.施工现场裸土覆盖。对施工现场未采取硬化和绿化措施的裸土地面、现场不能及时清运的工程渣土及建筑垃圾,应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基坑开挖、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后未能及时回填的,应采用防尘网、土工布等覆盖。
7.防尘措施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止施工中的灰尘外扬;施工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遮挡等抑尘措施;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高空抛洒、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方式。
(三)、全力以赴,做好G20峰会保障工作
第十一次G20峰会9月初即将在杭州召开,为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常州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22日,各建筑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围墙围挡,配备冲洗设施,做好施工道路硬化、出入口道路和进出车辆冲洗、易起尘物料和裸土覆盖等工作,提高洒水降尘频次(每天不少于2次),在清理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处建筑垃圾及废料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8月23日至9月7日,除落实以上措施外,要进一步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除重要市政工程外,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易起尘作业。期间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将责令停工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关注空气质量日报和天气情况,及时传达、落实应急管控的通知要求,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2.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认真组织针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加强对自然灾害风险点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8月上旬,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适时督查建设行业“夏季攻坚”措施落实情况。
3.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全区在建工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的督查执法,及时制止扬尘整治和施工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责任方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突出的企业、项目将采取取消工程评优资格、安全文明考评不合格、信用扣分、责令停工、行政处罚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