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继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常州市2016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五次排查的通知》(常建〔2016〕60号)和《区住建局关于开展节后复工“2016春风行动”活动暨一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武住建发〔2016〕9号)文件的要求,区住建局经过研究和统一部署,于4月12日至4月22日开展了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第一次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五次排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综合大检查由建管处牵头质监、安监、招标、城建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117项(建筑面积422.36万㎡,得分排名见附件1)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重点突出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质量控制、“三包一靠”行为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各检查组对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及《关于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常建〔2016〕53号)有关表式量化打分,检查信息同步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同时本次检查在施工现场对砼强度、构件尺寸、钢筋等进行了抽测。本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共发出检查意见书58份、整改通知书58份、停工通知书1份。
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于4月13日至4月14日,对原戚墅堰区范围内的6项(建筑面积26.37万㎡)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能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越来越关注自身企业的信用状况,大多数施工企业项目部能够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按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准备并迎接检查,施工现场规范管理逐渐常态化,施工扬尘控制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市场行为方面
全区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程度进一步提升,被检查项目基本都能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市场行为逐步规范;绝大多数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专(兼)职劳务员等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建设单位基本能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绝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部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并认真地详细记录。
存在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少数项目有挂靠资质现象;有的总承包单位有规避专业分包合同依法备案的情况;极少数建设单位对纳入总承包或直接发包的幕墙、桩基、防水等专业工程擅自指定发包,未办理相关手续,且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
部分建设单位未按备案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少部分项目部未就农民工合同形式、考勤义务、投诉程序等权益和义务进行全员告知。
2、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1)个别项目部主观上对本次检查相当不重视;极少数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平时到岗履职情况较差;极少数项目应由项目经理签署的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存在代签现象。
(2)部分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无证上岗;极少数项目部至今尚未配备专(兼)职劳务员或虽已配备但未持证上岗。
(3)部分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一、二)记录欠规范、欠全面、欠真实,归档不全;个别外来施工项目部尚未使用该台账。
(4)少数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
(5)少部分已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工程,正常使用上存在主观上和客观上的问题,未达到预期效果。
安全管理方面
通过区住建局开展节后“2016春风行动”暨一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能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意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企业、项目部能够积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消除冬季气候和春节停工等原因给施工现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确保新的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在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方面相当重视,日常管理基本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极少数项目部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整改。如部分工程由于尚未全面复工,施工、监理单位未组织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2、部分工程未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未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少数特种作业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证书到期未及时复审。
3、部分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未能按要求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存在一箱多机现象,保护零线和重复接地不到位。
4、部分工程的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点数量少且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网挂设不牢固;局部脚手架距离楼层间距偏大,临边缺少有效防护。
5、个别工程施工升降机防坠器超出使用年限,大型机械节后维修保养不到位。
6、部分项目不能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不畅通,消防器材配置不足,安全标识、标志不齐全;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不到位,尤其是进入装饰阶段施工,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消纳,脚手架竹排上建筑垃圾的清理扬尘大,裸土未全面覆盖。
质量管理方面
全区工程质量稳中有进,施工现场管理整齐有序;项目经理等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较好;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序报验资料及时同步;混凝土构件振捣密实,观感质量有了普遍提升,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实体质量抽测基本符合设计要求,预拌砂浆、带E钢筋得到全面的推广和使用;建筑节能、抗震措施落实到位。
如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星河国际四期(七区)2标段工程、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武进区广电西路南侧、降子路东侧地块二标段工程、江苏滆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名北苑保障性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江苏常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科教城智能数字产业研发中心土建安装工程等,均体现了较高的施工质量水平。
1、部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管理人员责任心淡薄,未对施工现场质量定期检查,验收环节流于形式,工程质量把关不严。
2、部分项目存在施工方案的报审、审批不规范,资料代签,工序报验不及时,材料进场先使用后复试,试块的留置与施工方案不符等现象。
3、部分项目施工方案未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进行编制,项目部未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缺失。
4、个别工程存在受力构件使用瘦身钢筋、现浇板板面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填充墙体质量通病控制措施未能落实等问题。
如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天安数码城二期住宅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员等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责情况较差,质量管理缺位,施工方案编制不齐全,工序报验资料滞后,且签字普遍为代签,箍筋、板筋仍使用“瘦身钢筋”,后浇带部位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致拆模后梁板悬挑,影响结构受力;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海德家文化广场二期专业市场、SOHO办公楼工程框架柱根振捣不实,修补较多;江苏河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汽车内饰件(汽车门膜)项目新建厂房工程抽测顶层窗台梁高6cm,不符合设计12cm的要求,局部楼梯间部位窗台梁未环通,不符合构造要求,墙体砌筑灰缝不密实,有透缝现象,二次构件浇筑有麻面、孔洞现象,楼梯间部位墙高4米未设置腰梁,未按设计要求采用预拌砂浆。
监理工作方面
绝大部分监理项目部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监理工作,人员变更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能够做好工序、材料和大型机械等项目的审查验收,相关验收资料基本齐全;能按要求落实旁站监理、平行检验,并有相应书面记录;定期对工程市场行为、实体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跟踪闭合管理,按规定审查危险性较大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经专家认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并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1、 少数监理项目部监管力度和深度不够,监理规划细则缺乏针对性,对材料、工序报验等资料审查不严。
2、 少数工程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内容记录简单,安全、安装方面内容反映较少,旁站记录不全,不能反映真实施工情况。
3、 少部分工程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无检查记录。
4、少部分工程监理规划过期或无扬尘控制相关内容。
二、处理意见
(一)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市场行为规范、现场管理有序、质量安全措施到位的江苏省工人疗养院常州市康复医院迁建一期工程等9项工程(附件1、附件2)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现场管理不到位、台账资料不齐全、质量安全意识差的常州天安数码城置业有限公司二期住宅项目(5-16#房及地下车库)(附件1)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综合情况较好的江苏省工人常州疗养院等5家建设单位;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单位;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汤仙红(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名项目经理;梁福龙(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总监理工程师(附件3);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等1家施工单位;周任(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等1名项目经理(附件4)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稳山给予单项批评(附件5)。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扣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外来施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情况抄告企业总部和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涉及违法违规的由区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跟踪调查。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整改,扎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各检查组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均下发了整改(停工)通知书,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制定强有力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整改回复单由现场责任人员签字后,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区住建局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监管平台,并在平时巡查中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并在区住建局网站曝光。
(二)着眼施工现场,突出夏季施工安全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宣传发动,增强意识,编制专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夏季安全施工进行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对防范措施进行专项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复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重点要做好作业区、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暑降温、防火等工作。质量上应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常态化的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现浇板板厚等,减少裂缝渗水、空间尺寸偏差等质量通病;应强化质量验收标准,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感,对钢筋、防水等隐蔽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真正做到一户一验。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创优治劣的力度,对于检查中问题较多的工程及投诉的热点工程,加大检查频率,督促其规范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将继续加强对住宅工程以及保障性住房工程的抽查抽测力度,全面落实住宅工程样板房制度,突出对裂缝、渗水、空间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质量通病的综合治理,鼓励施工企业创新施工手段,落实创优特色做法,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全区的工程质量。
(三)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要继续根据区住建局《关于转发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06号)文件要求,对本区域内在建工程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提供信息,有力打击违章建筑、建筑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三包一靠”行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继续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开展自查自纠,保障工程项目规范运行,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循环。
(四)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5〕387号)、市《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常建〔2015〕275号)及区住建局《关于切实做好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武住建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定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进行审核确认,妥善协调好建设和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款和工程量的争议纠纷。
(五)全面实施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到岗考核。
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到岗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建〔2016〕52号文件要求,我区范围内于2016年5月1日后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项目,将对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监理企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到岗考核,由常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对企业信用分直接扣分,考核工作以“常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系统”产生的数据为准;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引起足够重视,落实好实名制用工管理工作;建管处将督促施工现场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及正常运行,对考勤工作进行监管,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考勤进行巡查、抽查,每发现一次不符的,按规定进行扣分,真正将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
附件:
1.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和批评名单
2.常州经济开发区2016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得分汇总表暨项目表扬名单
3.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4.常州经济开发区2016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表扬单位和人员名单
5.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单项批评名单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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