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人防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国防观念、民防意识和防护技能,提升学生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能力,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工作的意见》(常防〔2015〕43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组织,大力推进。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是国防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人防办、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实抓好。各镇(街道)要成立由分管领导和人防办、相关部门、学校负责人组成的民防知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应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民防知识教育工作,并指定相关部门具体组织教学实施。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区教育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全区中小学民防知识教学研究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并会同区民防局对民防知识教育授课情况组织考查。区民防局提供民防知识教材、相关教学资料、民防教育体验场馆等学校民防知识教育服务保障,并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好全区民防知识教育师资培训。各学校要落实好民防知识教育课时、师资、考核,并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各镇(街道)人防办要做好民防知识教材、教学资料的发放,指导各学校开展好民防演练、知识竞赛、参观实践等活动。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区教育局、民防局将对全区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对民防知识教育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学校进行表彰,对落实不力、效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民防知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民防知识教育工作的意见》(常防〔2015〕43号)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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