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科、所:
2016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全会部署,聚焦监督执纪,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纪律约束,扎实抓好民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民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做好2016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把学习、理解、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将《条例》和《准则》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计划,深入学习,确保成效。二是在吃透精神上下功夫。《准则》是正面清单,具有弘扬性、引领性;《条例》是负面清单,具有禁止性、处罚性。通过专家导学、个人自学和组织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党员着力在全面把握、准确理解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对党纪党规的敬畏意识,自觉维护党纪党规执行的严肃性,树立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三是在自觉践行上下功夫。主要做到“三律”:严格自律,守好底线,把握分寸,令行禁止;自觉他律,引导党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把接受监督当作常态;开展互律,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真诚关心爱护,相互提醒帮助,做到防范控制在先、问题解决在前。
一是明确责任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局党组成员、各科所负责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纪检组要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切实当好“啄木鸟”。二是找准抓手推进落实。以“两个责任”项目化管理为抓手,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实施“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人防工程管理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主体责任项目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维护管理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明确人防工程管理各相关主体责任,确保人防工程管理无死角、全覆盖;实施“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执纪监督,积极探索人防工程社会化维护新机制”监督责任项目化管理,建立健全人防维护经费使用管理机制,规范经费使用,防范廉政风险。三是传导压力合力齐抓。局各领导和各科所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传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
一是开展“工作作风提优”工程。深入开展“明规矩、守纪律、强担当”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法纪意识,打造忠诚干净的干部队伍,规范履职行为,构建科学完善的保障机制,争创一流业绩,形成改革创新的发展氛围。二是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课题为牵引,针对民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科所围绕民防宣传教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等方面,确定课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民防工作实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分别由各科所结合主业自行组织一次活动,锻炼、提升组织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三是开展“服务品牌提档”工程。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深化“平战结合,惠泽百姓”民防服务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找准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结合点,推进民防融合式发展,融入城市建设,主动参与城市建设和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服务社会、惠顾民生的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增强城市防空防灾功能;融入服务民生,拓展和增强人防工程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的综合效益;融入城市应急管理,把人防应急救援、防灾救灾机制融入城市大应急体系,提高民防组织指挥、协同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严格落实规定。严格执行区委出台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实施意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和《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规定》,加强检查监督,常敲警钟不止,确保不踩“红线”。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严格把关,加强审核。二是深化风险防控。在去年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运用,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评估,确保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精准发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好“三合一”网络和民防内控机制平台,对自建项目,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竣工验收,易地建设费审批、收缴,自建项目出租管理等事项进行全过程监控。三是坚持抓常抓长。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通过函询问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发现苗头就提醒、触犯纪律就处理,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组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凭吊革命历史英模等活动,用革命史实,弘扬正能量。运用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干部心系民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深化警示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展览,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新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和选人用人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健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机制,筑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责确权,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军区贯彻的意见》(苏发〔2015〕20号)以及南京军区、五省一市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人民防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15〕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推进民防建设。结合“七五普法”,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四是加强问责追究。认真执行区委办《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武进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加大问责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党组
(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代章)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