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7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展示我区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全面宣传我区企事业单位在农民工工作上的先进做法,积极营造全区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评选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兴载体,结合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广泛发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寻找、挖掘优秀农民工及示范企业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向榜样先进学习,积极投身“三个武进”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就业创业促进协会
常州市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307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报名、资料审核、评审评选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联系人:蒋茹青,吴爱芬;联系电话:0519-86529782。
三、评选名额
1、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50名;
2、2016年度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20家。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农民工评选条件:
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区就业或者自主创业3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或持有《武进区暂住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农民工,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评:
1、爱岗敬业类:立足本职,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2、见义勇为类: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救死扶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技术创新类:在加工制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方面积极发明创造,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在区级及其以上相关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4、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5、助人为乐类: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6、尊老爱幼类: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7、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凡被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参评。
(二)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评选条件:
1、法律法规遵守严格。能模范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劳动保障政策;
2、工资支付按时足额。能建立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做到同工同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
3、安全生产防范到位。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投入,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劳保待遇,努力降低职业危害,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
4、生产生活环境优美。能积极为农民工配置良好的生产、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重视农民工技能提高,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
5、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健全,依法拨交有关经费,保障农民工行使政治和民主权利,依法维护女性农民工权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6、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
五、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2016年6月15日—6月30日)
制定具体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充分发动全区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二)报名办法(2016年7月1日—9月30日)
1、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方式:
(1)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申报材料在武进人力资源网下载,并报所在辖区人社所或总工会初审备案。
(2)个人直接报名的,可登陆武进人力资源网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评选端口直接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时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①《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对象为本区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外来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报对象个人2寸近期证件照、1张以工作场所为背景的工作照(照片均需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④已经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提供以A4纸word文档形式的简要优秀事迹(字数在600字以内)的电子档一份;
⑦其他相关材料。
2、2016年度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申报方式:
(1)单位报名时,申报材料在武进人力资源网下载,并报所在辖区人社所或总工会初审备案。
(2)报名时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①《2016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单位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形象展示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档;
④提供以A4纸word文档形式的简要优秀事迹(字数在600字以内)电子档;
⑤其他相关材料。
(三)评选评审(2016年10月8日—11月30日)
由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按照不超过总名额1:2的比例进行公开评选和综合评审,最终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次排名确定名单。
(四)公示表彰(2016年12月)
确定的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名单,通过报纸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共同协调落实,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基层,广泛发动,严格按照评选原则、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确保评选质量。
(三)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四)广泛宣传,树立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本区优秀农民工及示范企业的先进事迹,为推动武进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表
附件2: 2016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申报表
下载附件:武人社[2016]64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关爱农民工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