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15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2017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530元/人。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