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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出台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索 引 号:
014133090/2017-00016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16-11-17
发布日期:
2016-11-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出台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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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出台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11
月
14
日召开的武进区科技创新大会,发布了《
2016
年武进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从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计划等方面,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及众创空间)建设,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
10
万元、
30
万元、
50
万元。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
100
万元;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
30
万元;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
10
万元;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
2
万元。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对首次列入省级
“
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
”
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和
5
万元;对首次列入市级
“
十百千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
”
的,分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和
5
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含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鼓励企业产学研合作,支持由镇、开发区和行业商会组织企业
“
走出去
”
与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给予活动支出经费不超过
50%
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产学研活动中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合作意向,签订的合同经费在
50
万元以上且已付款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根据经费预算总额,给予已付款金额
20%
的补助,一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鼓励专利发明创造,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每满
3
件奖励权利人
5
万元;当年授权的各类专利,每满
10
件奖励权利人
1
万元,每满
30
件奖励权利人
3.5
万元,达到
60
件以上(含
60
件)奖励权利人
9
万元;当年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每满
30
件奖励权利人
6
万元,达到
100
件以上(含
100
件)奖励权利人
20
万元。
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做大做强,当年代理本区范围内专利授权达到
1000
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
50%
),奖励
10
万元;当年代理专利授权达到
2000
件以上的(其中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不低于
50%
),奖励
20
万元;当年代理本区范围内发明专利授权达到
100
件(含
100
件)以上的,奖励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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