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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16-00014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16-07-01
发布日期:
2016-07-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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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组织2016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
、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先进的重大技术发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先进标准制订、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范围:
属于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重大工程类、社会公益类、软科学类等五大范围之一的科技成果,在2015年12月31日前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之一且已应用的项目。
2
、申报条件:
(1)已通过武进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
(2)涉及有审批要求已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项目(如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等);
(3)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项目;
(4)
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3
、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3)正在研究的项目、未通过鉴定、验收或评审的项目、有争议的项目;
(4)往年申报省、市及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经评审未授奖,并在此后的研究中未有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5)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还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数量
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全套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
纸质材料
无需另行制作封面,请以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胶装成册,并在首页“推荐部门”处盖章。
电子材料
将申报书和各个附件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文件夹中每个文件注明内容,发往指定邮箱。
网上申报:请予8月1日前登录武进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四、申报、审查、推荐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交所属主管部门,请各主管部门认真进行初审,由主管部门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区科技局。
各推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
、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打印、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3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争议;
4
、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均以“申报书”为准,原则上与鉴定证书、审定证书等的排序一致(与原证书排序不一致的应附说明、证明材料),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需加盖公章、所有主要完成人均需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
五、其它注意事项
1
、单位或个人与国外学者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如其主要学术思想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科研工作以国内完成为主,在提供有关方面证明材料,经本系统或本单位审查同意后,可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2
、同一项目不能重复报奖。申报的项目中,如其部分内容以往已获奖,应予说明,上述内容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内容。
3
、若申报项目含多个子项目,其中某子项目技术水平很高,不仅适用于本项目,还可以应用于其它方面,且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征得总项目主持者同意后可单独申报;若某子项目技术水平很高,但仅适用于本项目,则不能单独申报。在总项目申报时,须剔除单独申报的子项目。
4
、有关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指该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对出具虚假效益证明的项目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5
、各推荐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各基层单位,凡需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请直接到武进区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下载。
六、申报时间
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申报材料,交至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均为8月1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 系 人:殷亚红
方 亮
联系电话:86310510
受理地点: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4楼403室
E-mail: 3464172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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