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26/2016-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民〔2016〕13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16-03-15 发布日期: 2016-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相关事宜。

相关阅读:

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知
武民〔2016〕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民政科: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充分发挥清明节对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要成立清明文明、平安祭祀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并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定落实祭扫期间的相关职责和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祭祀场所、沿线道路、周边环境的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协调,责任到人。各殡葬设施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严密部署,加强服务和管理,建立错时、错峰祭扫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对所属镇、村级的公墓(塔陵、骨灰堂)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方必须消除隐患并提出预防对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强化指导,确保祭扫安全。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殡葬设施的管理和开展文明、有序祭扫活动的指导。各殡葬设施单位要安排好相关服务人员做好祭扫期间的接待、引导、服务工作;安排好祭扫路线、停车场并设置指示牌;文明祭扫等规定和相关制度全部上墙公示。要加强现场管理工作。针对祭扫期间车辆多的特点,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现场车辆的指挥和疏导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殡葬设施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祭扫人群进行引导,防止出现拥堵情况而引发意外;坚决劝阻和制止在祭扫活动场所燃放炮竹,焚烧冥币、纸扎品等封建迷信活动。要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建立清明期间值班制度,确定值班人员,如有突发事件发生,相关人员要及时奔赴现场,帮助协调解决,如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所在地政府。

    三、强化宣传,倡导殡葬新风。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民政科要利用横幅、公告栏、网络和报纸等平台加强宣传,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要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带头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深化殡葬改革的意义,带头积极倡导节简办丧、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等,树立正确殡葬观念,向社会输出正能量。

希各相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16年3月15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