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6〕100号 武 财 行〔2016〕 96号 ━━━━━━━━━━━━━━━━━━━━━━━━━━━━━━━━━━━━━━━━━━━━━━━ 关于下达武进区2015年度市第十批、第十一批、职教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教科研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财政分局: 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对第十批、第十一批、职教第三批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了2015年度的考核工作,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省特级教师、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现将我区公办学校考核合格人员的教科研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市第十批、第十一批、职教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度教科研经费分别为2000元和1500元,列2016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的支出”预算支出指标。 民办学校中所有考核合格教师的教科研经费由各单位参照相应标准自行解决。
附件:2015年度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科研经费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12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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