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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6-0022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武教发展〔2016〕4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6-11-15 发布日期: 2016-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建立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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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的通知
武教发展〔2016〕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更好地加大对优秀教师精准培育力度,更进一步打造人才高地,从而促进我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建立“武进区中小学教师人才培育库” (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人才培育库申报对象为晋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差距不超过2项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
   2、审核。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正高级教师不超过10人、特级教师不超过15人、特级教师后备人才不超过1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不超过20人、市级骨干教师不超过30人。
   3、公示。公布人才培育库入选名单。
   三、入库教师培养:
   按照“精准施培、逐级提升”的原则,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入库教师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实践锻炼、科研引导和针对性培训,为促进武进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培养期3年。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在申报入库教师时,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人员填写《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1-22日统一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薛老师(教育大厦11楼1108室),联系电话:86310376。


   附件1:各类别教师评选条件
   附件2: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培育库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5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发展〔2016〕4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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