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苏教法〔2016〕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抓好落实。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切实抓好《大纲》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要采取培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校级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各校要利用展板、橱窗等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师生全面了解《大纲》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各校要结合实际,围绕《大纲》提出的工作要求、目标、内容、实施途径、保障条件等,认真制定方案。义务教育阶段要开好道德与法治课,高中教育阶段要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课时。每所中小学至少要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三、各校要坚持多方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四、各校贯彻落实《大纲》的情况,以及在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请及时以电子稿的形式报送教育局督导室,邮箱。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0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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