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武教办〔2016〕33号 ━━━━━━━━━━━━━━━━━━━━━━━━━━━━━━━ 关于授予刘海粟小学等8所学校武进区“平安校园”称号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今年以来,全区各校按照省、市关于创建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积极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同时根据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学校踊跃创建申报2016年 “平安校园”。区教育局会同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对申报学校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刘海粟小学等8所学校授予武进区“平安校园”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平安校园”。 希被授予武进区“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争取更大的创建成效。
附件:武进区“平安校园”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17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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