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部): 根据《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0]14号)及《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请各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享受高中阶段免收学费学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填写《武进区高中学生免收学费汇总表》(见附件),书面材料于2016年10月13日前上报区学生资助中心0306室(电子文档9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
附件:武进区高中学生免收学费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9月14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教发规〔2016〕76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