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武办发〔2016〕102号)要求,为做好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校今年以来执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见附件1)的情况,特别是执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接待有无公函; 2. 有无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是否超标; 3. 票据报销是否规范,公务接待清单是否作为报销凭证; 4. 公务接待预算管理、经费列支是否规范; 5. 公务接待期间,有无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其他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各校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要求,做好自查自纠。自9月15日起,局办公室、监察室、发规科将联合对各校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四、有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公务接待专项检查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及检查情况及时整改,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附件1: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 附件2: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9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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