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等四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贯彻意见,区教育局决定,会同区公安消防部门在全区学校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 请各校主动争取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助力与支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力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同时要抓紧暑期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做好G20峰会安全保障工作。 请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认真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见附件)进行自评,自评后将评分细则打分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8月22日前将电子稿及纸质稿报区教育局办公室9005室,邮箱:。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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