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申请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武进区教育局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6年6月 15、16 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713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武进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具备教师资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将由武进区教育局寄送《武进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通知书》,告知未通过原因。
附件:2016年武进区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者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6月2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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