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133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校车服务公司和校车车组进行2016年半年度考评工作,同时做好2016年春学期乘车学生人数的统计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半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常州心连心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童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州市和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常州家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下的各校车车组。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6月20日。 (三)考核内容 各镇、开发区、街道按照《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各校车服务公司关于校车车组的考核办法,成立专门的机构,根据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认真组织当地有关学校做好校车服务公司及其车组的半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此两类考评结果将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评定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两类考核结果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如有举报投诉的情况,一经查实,则要立即对考核结果进行纠正。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镇、开发区、街道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校车半年度考核工作,有效衔接协调有关交警、交管、安监、财政等部门人员和有关学校负责人,成立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组织有关学校按照考核办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注重考核的公平、公正与透明。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教育的领导要对校车服务公司和车组这两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签字,并盖上政府印章。同时,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并将这些反馈意见和学校、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汇总。通过召开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家长代表、车组(车主、驾驶员、照管员)代表的联席会议,通报校车服务公司和校车车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服务的要求。 2、按时总结上报。请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督促各有关学校于6月27日前,将校车服务公司半年度考评结果以附件3《校车服务公司2016年半年度考核记录表》的形式上报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校车车组的半年度考评结果,以附件4《校车车组2016年半年度考核记录表》方式递交到校车服务公司,同时要将校车运营服务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校车服务公司。 3、各有关学校要根据区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的具体安排,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半年度考核和上报的有关工作。各中心校要督促指导组织好所管理的新市民小学搞好考核工作。 二、统计上报乘车学生人数 为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乘车费用的结算工作,需要准确掌握全区接送学生车辆及乘车学生的情况。请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落实责任,认真把握乘车学生的条件,准确进行统计,按附件5的格式,迅速开展填报工作。在统计完成后,先要递交给有关校车服务公司法人进行校验,并签字、盖章;经确认无误后,报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进行审核、盖章,校长及分管镇长签名,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全面保障我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有序运营。请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于6月15日前,将接送学生车辆及乘车学生情况按附件5形式(包括电子稿及纸质稿)报至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蒋建峰(教育局办公室8楼8003室),电话:67897019,邮箱:。
附件1: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名单 附件2:校车服务公司2016年半年度考核问卷测评内容 附件3:校车服务公司2016年半年度考核记录表 附件4:校车车组2016年半年度考核记录表 附件5:2016年春学期学生乘车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
下载附件:武校车安办〔2016〕2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