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武进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进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武财会[2016]2号)的精神,现将2016年度全区会计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继续采用属地培训的原则,乡镇(开发区)学校根据乡镇(开发区)财政分局的要求进行培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培训。 二、各参训人员要端正思想,高度重视,将继续教育当作一次提升理论和实践水平的机会,按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武进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5月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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