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车服务公司,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区安委会《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十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制定《2016年武进区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健全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安全措施落实,持续规范校车依规有序运行。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在教育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重点 要强化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突出抓好春秋季开学、冬季交通安全的防范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机制,定期排查治理 各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自备车学校应当承担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校车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深入排查从业人员、车辆、道路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治到位。 各校应按人车分流的基本原则,全面规划设计校园内及门口的交通安全方案,必须配置人车分流设施,教学区和学生聚集、活动区域的道路不允许车辆通行,对车辆通行的道路必须要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在上、放学人员聚集进出校门时,学校必须增设校门专门用于车辆通行。如没有条件增设校门的,要研究制定人、车分流方案,在校园门口设立人车分流标志,并设置警示线,配置分道隔离通道和防碰撞设施。同时,各校应主动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在校园门口及周边完善学校驻地警示标志、隔离护栏、斑马线等必要的交通设施,加强对交通秩序的管控。并在每学期开学、重要节假日期间和每月安全自查等时机,主动协调当地综治、交警、城管等部门,集中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规范租车行为,强化安全监管 各校在遇有师生集体外出活动,需要租车时,应当租用校车服务公司或有运营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车辆,在用车前一定要签定好安全责任协议,协议上必须要有校车服务公司或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盖章及法人代表的签名,严禁以公司下属单位的印章和公司员工签名代替。租用的校车必须是国标校车,其校车标牌应在有效期内,驾驶员应是注册的准驾该型校车的驾驶员;租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车辆必须要有运营资质。在用车时要指定专门的教师随车,强化安全监管,严禁车辆超员、超速和违章行驶。 (三)强化安全检查,严格校车管理 1、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各校车服务公司要严格月检查制度,制定月检查计划,按照计划深入到每个学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履职是否规范,校车技术状况是否达标,随车设备是否齐全有效,随车GPS是否正常;重点检查校车有无超员、超速等行为,照管人员有无随车,交接手续是否规范,线路有无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责令纠正,无法当场整改的要限定期限,跟踪整改到位,并做好记录。对于线路和桥梁方面的隐患,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综治、安监、文教等部门,及时进行整治。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各校车服务公司、自备车学校要严格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切实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学校要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学校如有发现集中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应及时报告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月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各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详细掌握各类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特别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制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和社会志愿者,建设一支由学校、家长、公安、保安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五位一体的护学队伍,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护导工作。对于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要提请当地公安部门大力建设护学岗,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派民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安全通行;各校要适当调整年段放学时间,鼓励短途的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上下学,以缓解交通压力;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校车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校车服务公司、参与学生接送的旅客运输企业和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管理创新,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区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及时报送信息。要每月总结本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发扬好的做法和经验,克服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并按附表形式于每月25日前报告当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时必须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2016年武进区校车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常州市武进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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