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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继续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6-00042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16〕8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6-03-14 发布日期: 2016-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署在全区在校学生及家长中继续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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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武教办〔2016〕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能力,打造平安校园、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在2015年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区教育局决定协同公安部门在全区在校学生及家长中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并将此活动列入每学期开学例行常规工作之一,进一步完善学校常规宣传教育机制。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校园日常教育范畴,加强全区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对安全防范知识的领会和掌握,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学校服务社会职能,努力把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向家庭和社会延伸,以学生带动家长、以校园辐射家庭,起到“宣传一个学生、平安一户家庭”的效果,筑牢家庭和社会的安全防范网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参与人员
   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在校学生及其家长。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3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四、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分手机微信答题和纸质试卷答题两个阶段,并以手机微信答题为主,以纸质试卷答题为辅。
   (一)手机微信答题活动(3月15日-4月8日)
   1、全区各校要根据活动内容,印发“告家长书”,动员组织和指导全体学生及其家长积极参与,尽可能采用手机微信答题的办法,学生及家长参与微信答题的完成情况要通过“告家长书”回执反馈回来。
   2、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网安大队微信公众账号“网警鲁侠”,或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已关注过的不必再进行这一步)。
   3、点击“防骗测验”,进入“安全第一课”对应学校类型的栏目,打开后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选择对应的学校、年级、班级(幼儿园和职业类学校的年级、班级由答题者自行填写),并填写学生的姓名,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参与答题,答题完成递交后,将即时显示成绩。每个微信号仅限答题一次。
   4、微信答题活动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协调区公安网安大队,统计汇总各校学生的参与率和成绩。
   (二)纸质试卷答题活动(4月9日-4月15日)
   各校要在微信答题活动结束后,统计确实无法参与微信答题的学生情况。并由各校根据题库(届时在校园安全QQ群共享中下载),进行出题并印制纸质试卷,发给未参与微信答题的学生,带回家与家长共同进行答题活动,答题后回收试卷,努力做到不漏一人。各校要把回收的答题试卷和试卷答题情况于4月20日前交区教育局办公室8003室。届时,我们将会同公安部门集中进行阅卷和评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发动。全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结合3月28日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安全教育主阵地和服务社会的作用,把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各校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此项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组织和指导督促全体学生及家长踊跃参与手机微信答题活动。各中心校要指导督促其管理联系的新市民小学和村小抓好此项活动的落实。
   2、抓好工作落实。各校要印发好“告家长书”及回执,明确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微信答题的目的、意义和方法,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组织指导学生及家长开展微信答题活动。对不会操作或无手机的学生及家长,要积极指导他们通过亲朋好友或借用手机等办法,尽最大可能采用手机微信方式进行答题。微信答题完成后要将答题完成情况通过家长签字回执的方法进行反馈(区公安部门可以在网络上查询答题结果,学校要提醒家长切勿弄虚作假),如学生及家长确实无法用手机微信答题,请家长在回执中说明具体原因。
   3、注重教育质效。全区各校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好“校园安全防范第一课”活动,并注重安全防范教育的质效,动员组织全校学生及家长广泛参与,营造积极的宣传教育氛围,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和建设平安武进作出新的努力。
   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各校组织此次安全防范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的综合考核。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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