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交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税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克服实体经济下行以及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围绕我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武进”的目标以及“坚持两加战略,深化四大战役”的主题,主动适应区划调整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武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37.5亿元(区划调整后同口径调整为137.7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0.37亿元,比上年增收10.4亿元,同比增长8%,预计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2.09%(区划调整后任务的101.89%),其中:国税部门预计完成36.02亿元,同比增长6.45%;地税部门预计完成79.45亿元,同比增长9.98%;财政及其他部门预计完成24.90亿元,同比增长4.24%。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35.87亿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34.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99.18%。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30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0%。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为66.58亿元,全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0.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05.42%。
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3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29%,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122.12%。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82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97.92%。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13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11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100%。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支出为51.97亿元,预计完成48.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的93.44%。2015年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2015年,财税部门面对我区工业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低迷及服务业复苏乏力等不利因素,一是对照目标落实任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组织收入,并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打造信息共享、协作共建的综合治税网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扶持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切实规范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开展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全年共征收入库各类土地出让金132亿元;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全年预计入库非税收入24.9亿元;五是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全年预计入库个私税收3亿元;六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全年预计收缴国有资产收益4.41亿元。
(二)支持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支持重点,突出核心产业培育,做强先进制造业,做亮现代服务业,做优传统产业。2015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84亿元,进一步助推全区的产业培育战役,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二是安排5250万元投资基金,向霍巴特基金、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平安创投健康医疗基金出资,加快推进风创投等股权融资。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11.82亿元,支持全区经济快速发展。
(三)支持民生改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三农”发展。落实支农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支持各项农业事业加快发展。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12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标准电灌站工程改造、小型灌区示范项目建设等,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和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安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1300万元,有效激活农业农村发展资源要素潜能;筹措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827万元,为10.43万亩水稻、8.8万亩小麦、0.2万亩油菜办理了保险。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区共实施“一事一议”项目69个,投资总额3285万元;继续落实农桥建设工作,按时完成32座农桥的建设改造任务;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作,全年共有3个示范村通过市级验收,奖补资金450万元;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发放水稻直补资金353万元,受益农户9万户,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5035万元,受益农户14万户;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结合原则,对全区耕地、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实行经济补偿。及时办理农险理赔工作,今年4月我区遭遇了罕见的冰雹灾害,农户受损严重,区相关部门会同保险公司勘察灾情,核实受损情况,将1795万元理赔款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积极开展粮食(水稻)、果品(梨)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加大城乡居民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被征地农民第四年龄段人员保养金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到635元/人?年、550元/人?月、190元/人?月。落实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补贴政策,全年共有 5792人次享受社保补贴,补贴资金1415万元。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全区累计27.5万人纳入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制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现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市本级统筹区接轨,进一步提高医保补偿待遇。制定出台我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使用办法,切实解决了需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得不到有效治疗的问题。此外,积极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贴息、大学生见习基地补贴等政策,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保障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全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推进入学积分制管理工作。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编外聘用教师管理,促进全区教师合理流动。加强教育基建项目管理,考核兑现2014年度镇属学校基建工程补助4802万元。继续做好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全年化解区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5500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激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能动性和创收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出台符合我区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的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政策。对3家区级公立医院2015年实行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结算兑现2014年度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补助资金,促进区级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审核并兑现180万元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全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安排图书馆内部提升改造项目经费,进一步增强其服务群众的功能;修订完善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及运行奖补办法,提升政府购买文化公共服务资金的绩效水平;落实财政专项资金1101万元,继续推进送戏、送综艺、送图书、送电影下乡等惠民活动,加强凤凰谷等项目经营管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加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500万元,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安排城区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公交发展、公路养护保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等经费43544万元,支持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步伐。安排专项资金2989万元,加快实施采菱港、北塘河整治及大通河清淤等工程,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此外,安排援疆、援藏、援青资金5643万元,积极支持边疆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推进各项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工作。在预算编制中,继续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妥善处理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对全区76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并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力,严肃了财经纪律。
全面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和上级相关要求,从2015年起,全面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厉行勤俭节约、规范权力运行、改进预算管理等要求,通过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服务水平。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增加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试点项目,提高绩效评价质量,重视和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了绩效评价,查摆了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效果。做好财政账户清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对财政账户管理要求,做好账户撤并前的业务衔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账户撤并工作。梳理我区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布2015年涉及农业、民生及社会事业方面的专项资金共39项,督促各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投融资和债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了政府性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科学界定甄别债务性质,合理划分政府性和经营性债务,长远谋划,逐步解决政府性偿债资金来源。严格政府举债行为,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规模,努力保障融资存量,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贯彻全市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着重做好节能环保、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综合效益。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职能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减少违规采购现象的发生。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合理合法的举措,充分挖掘政府性资产资源的潜能。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结构、分布等情况;制定出台《常州市武进区区级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资源)出租出借行为;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将其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提高公司实体化运作能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级管理国有资产职责,确立区级国有资产运营体系,逐步清理区级国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资源运作水平。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人数达到31380人。鼓励会计人员参加会计职称考试,2015年全区有34人取得高级职称,84人取得中级职称,366人取得初级职称,创历史新高。注重中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依托高等院校的教育培训资源,提升我区会计领军人才和先进会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为我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各位代表,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主要是:受实体经济下行以及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低位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有较大改观;区划调整后,在产业上各有特色的三个乡镇被划出,对全区的产业布局造成一定影响;随着民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标准越来越高,可用于基本建设和还本付息的财力越来越小,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对照国家一系列新政的要求,控制政府性债务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逐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安排财政收入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规范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
2016年预算安排的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倾斜,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四是细化预算编制,优化基本支出定额,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6年我区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5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国税部门收入38.7亿元,增长7.5%;地税部门收入85.4亿元,增长7.5%;财政及其他部门收入25.4亿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6亿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3.8%。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充分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主要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正常人员经费及有关事业费360000万元;农业专项经费16006万元;文化事业专项资金1754万元;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1088万元;城建交通项目经费34477万元;社会保障专项经费63759万元;粮食专项资金1150万元;援疆、援藏、援青资金4926万元;常州市集中新增财力3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0373万元;镇(开发区)体制结算补助5800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支出150000万元;预算预备费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分基金项目编制。全区政府性基金共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污水处理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彩票公益金等七类,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32.86亿元,支出预算安排总额132.4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的原则将国有企业利润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息红利等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00万元,安排支出800万元,全部用于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机关事业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八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额80亿元,支出预算总额66.5亿元。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391291万元,支出预算28193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84212万元,支出预算88951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62424万元,支出预算52474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171281万元,支出预算150815万元。
5.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39689万元,支出预算39589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17244万元,支出预算17234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27100万元,支出预算23001万元。
8.生育保险基金
收入预算6773万元,支出预算11538万元。
三、完成2016年预算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完成,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发挥财政调控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有新转变
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贯彻好中央、省、市各类稳增长促转型经济政策,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作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进一步完善重点产业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提高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的开放本质,瞄准互联网+,支持引进建设一批龙头型、旗舰型产业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尤其是针对中央及省减税降费等措施给财政带来的冲击,加强税收监测和分析。加强财税库行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挖掘税源信息,努力构建有利于税收征管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大征管力度,落实好国家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精神,严格规范执行税收减免政策,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违法行为,确保应收尽收。
(三)优化支出结构,实现民生财政有效保障
稳定“三农”投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大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农村金融、农技推广等为农服务体系。加快土地规模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引导家庭农场发展。继续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健全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度,合理防范和分散经营风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障方面各项政策的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区情的社保政策。优化社会保障支出结构,注重社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补助标准。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重点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养老服务社会化经费及残保金的监管,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基层卫生院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实施积极的绩效浮动考核办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继续贯彻执行区级公立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进一步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生投入,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和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重点推进一批中心城区教育基建项目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改造;安排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全区文化建设上台阶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安排区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我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
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承载力和治理能力。安排专项资金,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争取完成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完善城乡综合管理养护机制,逐步提高管护水平,加强监管考核,改善城乡环境。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积极贯彻新“预算法”,立足补短板、激活力、增实效,加快构建匹配“新常态”的财政体制和机制。加强财政资金整合,努力改变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碎片化”现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力压缩公用经费,严控竞争性领域财政支出,保障教育、卫生、民生等重点支出。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优化基本支出定额,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监管,政企分开、市场运作”的总体原则,围绕提升国有资产资源运营水平,提高政府性投资绩效,理顺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高效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明确分级管理职责,建立区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投融资管理体制,整合区级投融资平台,实行“建设、管理和使用相分离”的办法,进一步明晰建设主管部门和投融资企业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国有投融资企业的监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强化融资管控。
严格政府债务监管。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制定债务总量控制计划,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办法。采取发行企业债、私募、中票以及建立城市发展基金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压降融资成本。严格政府举债程序,从源头控制新增债务,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原则上不实施非民生必需的新开工项目,严禁未落实资金来源的新开工项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违规举债或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对新常态、新格局、新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革故鼎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新武进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