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有效控制和降低蚊蝇密度,预防寨卡病毒病和登革热等传染疾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结合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杀蚊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1、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内村(居)民住宅区及各单位室内外环境,公共绿地、河岸、窨井、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周围等。
2、辖区内宾馆、饭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机关、学校、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二、消杀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
三、防制措施
1、环境治理。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减少蝇类孳生场所。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保持密闭且定期清洗,不遗留暴露垃圾;公厕要定时冲洗,保持清洁;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定时清扫,泔水、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及时清扫处理;集贸市场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施。同时,要对各类水体,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废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店、居民房前屋后的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各行政村要重点加强对死水塘、沟渠等场所蚊虫孳生地的管理。
2、物理防制。不断完善重点单位的防蚊蝇设施,如纱窗、纱门、风帘等,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如:灭(诱)蚊蝇器(灯)、诱蝇笼、粘蝇条、蝇拍等。
3、化学防制。为了保证消杀蚊蝇效果,室外场所主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要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方法,要求现配现用,不可久置。不允许再添加高毒性化学杀虫剂。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同时尽可能减少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消杀蚊蝇工作,把除害消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结合我镇国家卫生镇复审、镇村建设、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和行业特点,认真组织辖区内各行各业各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消杀蚊蝇活动,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把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2、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照标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3、要抓好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注重卫生设施建设,落实卫生管理制度,重点抓好本单位食堂、垃圾箱和厕所的消杀。同时,要进行全面大扫除,彻底消除单位内部卫生死角,落实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
4、消杀蚊蝇期间,镇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蚊蝇消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抄 送:武进区爱卫办。
武进区湟里镇党政办 2016年5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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