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根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制订《2016年湟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希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群众满意为第一目标,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在先;注重机制创新、科技支撑;强化法治保障、基层基础。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商埠古镇、滨水小城、工贸重镇”的新湟里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切实做好重大敏感时期和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强化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专项斗争,推进重大社情掌控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广泛、布局合理触角灵敏、反应迅速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2.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精确打击、有效防控“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创新社会面巩固帮教形式,进一步总结推广“阳光工作站”等经验做法,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建“无邪教示范区”。
3.大力加强反恐工作力度。坚持防范和打击两手并重,加强反恐情报信息工作,完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预警、发现能力。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做好暴恐事件应急准备。加强要害单位、重要设施、公共场所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二、创新预防化解矛盾综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1.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着不让地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区域稳评和行业稳评工作。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程序化,为依法行政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2.大力攻坚,减少信访存量。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积案终结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对可能引起非正常上访的信访积案进行重点攻坚,充分运作镇政法服务中心工作平台,梳理筛选一批有条件化解的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老户,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想方设法予以彻底化解,有效减少信访存量。
3.完善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机制。按照“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好”的要求,镇村两级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机制及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严格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和直报、分析研判、分级预警制度,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上报制度。
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机制。深化访调、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推动信息联动、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节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全面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确保民间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降压。
三、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结合,全力构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
1.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毒品犯罪、下大力治理多发性侵财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网络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侵害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快推进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立体化、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完善打击整治、防范控制、治安管理等措施,不断提升防控体系水平。推进巡防体制重组优化工程,做强专职巡防主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新思路,总结推广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完善城乡巡防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构建融合公安、城管、环卫以及村级联防队员、治安志愿者等辅助力量相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强力推进技防建设。
3.进一步提升科技防范能力水平。落实《常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全天候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升级我镇视频监控系统综合应用平台,组建专职视频巡控队伍,提高实战应用水平。大力推进技防小区、技防单位、技防入户提档升级。
4.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治安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和整治。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分级制定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方案,加强对人员集中地、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地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加强接送中小学生车辆监管,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水平。
四、创新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1.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稳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展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覆盖面,继续推广居住、服务、管理“三集中”模式,促进流动人口管理与城镇化建设的有机衔接。
2.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帮教、转化、救助、收治、康复等办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吸毒人员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年内实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人数比例同比下降的目标。加强对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人员等群体的全面排查、分类管理和行为干预。
3.完善“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坚持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其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加强非公企业党群组织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力度。
4.完善网络虚拟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大依法管网力度,提高应对网上恶意炒作、组党结社、串联煽动、渗透破坏的能力,坚持防止严重影响湟里形象事件的发生。
五、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维护公共安全。
1.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持续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双控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
2.加强道路交通、公共消防和危险物品安全监管。深入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加大对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墙”工程建设,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健全消防隐患动态排查、挂牌整治机制,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严格危险物品监管,深化缉枪治爆行动,严防造成社会危害。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宣传力度。
4.加强校园医院安保。实施校园安全保障提升工程,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消防等“五防”要求,严格落实校车、校园保安制度,推动护学岗规范运作,保障师生安全。推进医院安保提升工程,按要求配备保安人员组建医院安保联勤队,大力推进医院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安装重点部位一键式按钮,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医疗秩序。
5.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综合协调,完善应急决策指挥机制,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实战演练工作,着力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企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六、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维护稳定根基。
1.持续深化综治平台规范化建设。以镇政法服务中心为龙头,把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纳入同级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平台,确保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办更好地履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配足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保障落实到位。加强业务培训,健全综治干部学习培训体系,不断提升综治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2.深化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其作为促进平安湟里创建引擎,完善管理架构,充分借鉴湖塘镇平安社区创建“五动”模式和高新北区东庄社区“五位一体”模式,在网格员、信息员配备和工作落实上再严格、保障力度上再加强。
3.提升综治信息化应用能力。充分利用省综治信息系统,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基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实现初步互联互通。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健全信息实时收集、及时分析和综合研判机制,实现综治法治主要业务工作的网上交流和考核。
4.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积极拓展基层平安创建领域, 深入推进平安镇、村(社区)创建,扎实推动各地广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常态化开展“三项排查”工作,确保对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实施“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确保指标值达到现代化目标值并有新的提升。
七、不断强化组织推进,增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和平安建设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项目化推进等方式抓好任务落实。严格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继续深化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实践探索力度,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基层成功实践,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综治宣传月和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
3.加强检查督办。完善综治与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重大问题专报督办制度,各村对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突出治安问题、特大治安灾害事故随时专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将适时组织检查督办并通报。